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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况

第二节 概况


我场有四十三个自然村屯,居住3170户,共有12798人。
  自一九七八年法庭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十六字方针,正确及时审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及轻微的刑事案件。此外还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九七八年十月,中共逊克农场委员会以(78)07号文件正式批转了《马场人民法庭关于建立调解委员会的报告》,下发到各党支部,首次在逊克农场组建了基层调解委员会。后来,法庭又多次进行了整顿健全和指导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止了矛盾激化,减少了纠纷的诉讼,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止一九八九年底,全场已建立基层调解委员会八十个,有委员262人。
  法庭的职责范围是:审理全场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纠纷的主要种类有:离婚、赔偿、赡养、抚养、债务、继承、房屋、财产和经济合同等。法庭的工作重点是配合公安部门抓好农场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正确及时处理好场内场外的经济纠纷,为振兴家庭农场的经济建设服务。
  自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底,共立案审理各类民事纠纷285件,处理各类简易纠纷89件,处理人民来信251件,接待人民来访问人次,巡回就地解决的案件占受案总数的80%以上。平均年结案率为93.7%,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93.7%,无一判决案件,基本上做到了解决审理及时,运用法律条文准确、程序合法、一般使当事人都能心悦诚服。经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一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和恶性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