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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集体转业

第八节 集体转业


1952年5月1日,青干一团官兵奉命就地集体转业。团以上干部调省农垦厅,营以下人员全部成为农场职工。待遇由供给制改为工薪制,按级别评定工资。这批转业官兵没有享受到复转军人生活补助性的待遇。领属关系,改由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农场命名为国营二龙山机械农场。场长王占元,副场长王志朋、王云庆。机关的职能科室相适改为人事科、作业科、基建科、供应科、会计室及场长办公室。场直属单位有修理所,汽车队、工程队,砖厂、医务所、合作商店等。
  场下设3个作业区,即第一作业区(今三分场)、第二作业区(今二分场及四分场部分)、第三作业区(今一分场),每个作业区各有三个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