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联产承包农场根据上级指示,为了解决两个“大锅饭”,打破“铁饭碗”,使职工个人利益与农场经济效益挂起钩来,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联产计酬的责任制。
1979、1980两年,对农牧生产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计酬形式。奖励分阶段奖、年终奖、超计划利润提成奖3种形式。
1981~1983年,基本上是实行浮动工资和经营承包两种形式,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因而在细节上有所不同。1981年实行的是以生产单位为基础单层次的整体承包,统一核算,超额奖励,亏损受罚。1983年实行多层次的逐级承包。承包形式有3种:(1)机农联合承包;(2)小组承包;(3)专业户个人承包。计酬方法也有3种,对各生产单位实行浮动工资,超利分成,有奖有罚;对分离出的人员,种经济作物的,实行定额上缴,盈亏包干;对机关、文、卫等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参加承包的组、个人,都 得签订承包合同。全场参加承包的人数,占应包人数的87.2%,共签订516份合同。
1984年,承包责任制有了进一步发展。这一年,生产经营都比较好。承包形式有5种:(1)对农业生产队的干部实行浮动工资,超利得奖,完不成财务包干指标的,扣罚浮动工资;(2)对种植粮豆的农机工人,实行联产计酬的产量工资制;(3)对种经济作物的个人实行定额上缴,盈亏包干;(4)对工副业单位,有的实行浮动工资的,有的实行限额奖赔,共负盈亏; (5)对费用包干单位,一般都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达到了层层包,层层保,包满,包实,包全,包严、包保结合。同时在七队、十六队、三十二队试办32个家庭农牧场。这3个队共有职工436人,种植38897亩土地。年末对办家庭农场的十六队进行的调查表明,充分显示出办家庭农场的优越性。全队114户,123名职工,分别办4个联户、10个单户家庭农场,在受旱、涝灾害的情况下,粮豆产量、总收入、经营利润和个人分配等方面,都达到或超过本队的历史最好水平,并出现一个万元户。十六队从纵的方面与本队的比较:
主要作物产量
亩产:斤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职工分配情况:1982年为638.9元,1983年为959.3元,1984年为1237.85元。从横的方面与本场的十队、十一队和十七队比较,如表:
1984年,在农业方面全面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试办家庭农场的同时,于10月份对全场工业企业进行“松绑”,实行开放经营,成立18个公司。各公司行政上实行经理负责制,由原来的管理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