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职工收入
第七节 职工收入
由于落实了经济承包责任制,职工不再吃“大锅饭”,“铁饭碗”被砸烂,职工的积极性极大地调动起来了。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 职工的家庭收入也随之增加。增加收入的来源,一般有以下4种:一是奖金多了。各生产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都有阶段奖、年终奖以及临时补助等。年终奖最多的单位,如汽车队,1980年职工个人得奖500多元,有3个职工的家庭,仅年终奖一项,一年就多收入土500多元。1978~1981年,汽车队每个职工共得年终奖金1200多元。农业生产单位,年终奖多的达300多元。1980~1983年,共发奖金2995275元。有26110人次得奖,每人平均得奖114.71元。全场绝大多数职工都得到了年终奖。二是个人承包的收入,一般都高于本人的基本工资,有一家成为万元户。三是发展家庭副业,如养牛、貉、鸡、兔,种平贝、黑豆果等,一般年收入500~3000元。四是经商,如摆摊、开饭店、养汽车、开食杂店,一般年收入1000~2000元,最多的成为万元户。由于收入增多,职工冒高户、富裕户多了。每年职工个人银行存款四五百万元,占德都全县储蓄总额的1/3。1984年平均每个职工存款458元。职工生活相应得到改善,小“四大件”、自行车、手表等已很普遍,正向新“四大件” (电视机、摩托、洗衣机、录音机)发展。购买力大大提高。1984年农场一商店卖出收录机62台、自行车296台、缝纫机141架、手表390块、钟165座、洗衣机90个。到1984年全场有电视机3000余台、彩电近百台、收录机300台、洗衣机400台、摩托轻骑73台。场部一屯共2111户,有电视机846台,平均2.6户有1台。全场职工的吃穿住用都有新的变化。
但是,还有部分困难户。农场正采取措施对困难户进行扶助,如对有困难的200多个养鸡户,垫款9万多元,使他们尽快富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