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食一、三留(口粮、种子、饲料)
口粮 1984年以前,口粮是以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保管的。加工厂有2700平方米砖石结构的仓库,可保管一部分口粮,另一部分由各生产队分散保管,分期送交加工厂。1984年,加工厂建可屯粮400吨的金属圆仓4座,口粮均由加工厂统一保管。
口粮供应种类,1952年以前吃国库粮。1953年一1954年,供应细粮80%,粗粮20%。1955年以后几乎100%是面粉。1960年曾搞过粗粮加工,但数量极少。1964年农场规定供应细粮85%,粗粮15%,实际上仍然是100%的细粮。职工想吃粗粮调剂一下生活,只能以高价与当地农民兑换,有时0.5公斤面粉换0.5公斤小米。农场的粮食补贴每人为0.29元。
食油供应,1960年以前每月每人0.25公斤,1961—1962年每月每人供应0.15公斤,1963—1968年每月每人供应0.25公斤,1969—1984年每月每人供应0.25公斤、补助油0.25公斤,实际是每月每人0.5公斤。
农场使用地方粮票基本上与农村差不多。需要用卖口粮的办法换取粮票。具体办法是:农场将留用的口粮卖给粮库,凭卖粮票到北安农管局赵光管理站按1:7发给地方粮票。如果需要全国通用粮票,需以卖大豆的粮票才能换取。因此,农场使用地方粮票是很困难的,全国通用粮票就更困难了。农场为了职工在场内周转使用粮票,于1960年、1969年、1978年三次印发了场内使用的粮票。粮票供给的原则为全国和地方粮票从严控制,主要用于公出探亲、外出学习、到外地治病等。场内粮票敞开供给。1984年,全场共发放场内粮票247169斤,地方粮票332350斤,全国粮票62115斤。
种子 生产科根据生产计划和用种标准,向各生产队下达留种指标,粮食科用调拨的形式将种子粮调给生产单位核销。
饲料 由畜牧科根据各生产单位实有牲畜头数,按供应标准下达饲料指标,与种子一样由粮食科核销。饲料中的豆饼、麦麸要在粮食科办理调拨手续到粮油加工厂提取。豆饼、麦麸与精料之比为;豆饼1顶1,麦麸1顶3,在各单位所留饲料中扣出。
历年三留粮情况一览表 单位:吨
注:1952年口粮和部分饲料由北安县购入。1961—1982年无资料。
二、粮食上缴情况
缴粮加价。1971年国家实行粮食征购数一定5年不变的政策,二龙山农场年征购任务为5500吨。完成征购任务之外多缴部分加价50%。1984年改变一定5年不变的办法,实行倒“三七”加价,即将所缴粮食数的70%。加价30%。
缴粮方法,1963年以前,农场将粮食直接送交北安粮库,在缴粮季节由县粮库派驻场员设点收购。1964年德都县在二龙山成立粮库,从此农场的粮缴二龙山粮库。由农场派员驻粮库处理缴粮业务。1981年与粮库协商交粮由袋装改为散装,加快了装卸速度,减少了麻袋损耗。
历年上缴粮食统计表
注:上缴大豆数内包括出口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