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一、概述
二龙山农场的财务管理经过“三高两低”的过程。1951年开始搞核算,内容是粗简的。1952年成立会计室,建立了成本,财务、材料、工资,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等科目,建立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此后又不断地完善,使财务管理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958年,社会上刮起“大破大立”之风。农场在财务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各种管理制度被废掉了,精简了业务熟练的老会计。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会计兼出纳和保管员,钱物一把抓的财务管理制度。基层会计不设帐,以报表形式向上报帐。基层只顾生产而不讲核算。上边也只算收支大帐。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纠正了“以表代帐”和“无帐会计”的错误做法。农场重新请离岗的老会计回岗,建立了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核算体制,并结合农场实际制定了《成本计算规程》、《材料核算办法和物资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与调拨制度》、《会计规则和核算办法的细则》,还制订了《人机畜三力工日成本定额》、《车辆台日成本定额》以及其它成本计算定额等。使全体财会人员事事有章可循。
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夺权阶段,有些人误把各种规章制度视为管、卡、压而全部废止。农场的财务核算处于停滞状态。组建兵团以后,虽然上级也下发了《团一级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和《连队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试行办法》,并对农场的财务管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有一部分场级领导不重视,所以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收效不大。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把财务管理又提到重要位置,加强了领导,调整了财会队伍,重新执行过去建立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总局印发的《农垦企业财务汇编》结合农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又补充制定了《资金管理与核定办法》、《仓库管理制度》、《医疗经费办法》、《学校经费包干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了会计核算水平。
二、财务管理体制
1950年,开荒种地,不计成本,不算盈亏,收入上缴,费用下拨。
1952年,实行总场、作业区两级核算,生产队配核算员兼区划负责发放工资和上报有关生产和经济方面的报表。
1956年,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总场、分场两级核算。生产队的核算员对生产队的零星支出实行报帐制。
1962年,生产队配上会计,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核算。后二级在银行不设户,结算对内不对外。
1968年,组建兵团,仍实行团,营,连三级核算。
1977年,兵团改为农场,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核算,生产队单独计算盈亏。
三、编制财务计划
总场的财务计划,由总场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指标,经过综合平衡由财务部门编制成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包括流动资金计划、成本计划,作业计划,拨款计划和利润计划,经场务会讨论,党委审批后上报,再经上级批准下发为正式计划。
基层的财务计划,由基层单位根据总场下达的生产指标,结合历年收入水平,物资消耗编成初稿,经群众讨论、支部审核再上报总场,总场批准后为正式计划下达。
四、固定资产管理
建场初期,固定资产的界限是价值在200元以上的设备为固定资产。1962年以后改为价值500元以上并且耐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设备为固定资产。凡属固定资产由总场统一购置,调拨,使用位单按固定资产计提标准按时提足折旧。
折旧的使用:在1969年以前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全部上缴,新购置固定资产时由国家投资。已经提足折旧的国家固定资产还继续使用时照常计提折旧。(后来规定不提)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但折旧还未提完时要一次补提完。遇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经上级审查同意,可以冲销固定资金。1970年,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80%。由农场留用,以作固定资产再建和重置之用,20%上缴。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全部留给农场,纳入更新改造基金管理。1980年总局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全部留给农场作为固定资产的再建和重建费。每年所提折旧摊入当年成本。
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向场外调动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发调拨令。场内调动在农场计财部门办理手续。总场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各基层单位建立明细分类账,主要机具、建立台帐和卡片,卡片由使用单位保管,固定资产调拨时卡片随之带走。在年度决算之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流动资金管理
农场的流动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物资部门购买生产资料,各生产部门使用流动资金时实行现金报帐制度。农场财务部门对物资部门的资金占用指标是根据年度采买计划核定的。同时要求物资部门:“采购有计划,保管有专责,储备有定额,发料有手续。”生产部门必须外出采购时,须征得物资部门的同意由物资部门承担付货款,购回的物资先入物资部门的库,使用单位办理出库手续后提出。
零件,消材及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制。为了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如锹、镐、锄等小型工具发给个人保管,规定使用年限。
农产品由农场统一处理。工副业产品经农场允许的生产单位可以自行出售,但销售货款全部上缴农场财务部门,不得坐收坐支。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1982年农场实行“一支笔、一本帐”的现金管理制度。一支笔,就是只有一个人能批现金;一本帐,就是只有出纳员的一本现金帐,不得用任何名义另设现金帐和小金库。
为了减少货币资金流动量,简化繁琐的结算手续,1982年农场发行了“代金券”。代金券等同现金,按现金管理,使用范周只限在场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不对外。
六、专项拨款管理
专项拨款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建筑、简易建筑、政策性支出和科研费用等。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场一直是坚持拨多少用多少,不留不补。政策性支出,除中、小学经费年年给予补贴外,其它费用控制使用,基本平衡稳定。
七、专用基金管理
专用基金在1958年以前叫“特种基金”,1959—1961年称“农场基金”,1962年以后称“专用基金”。
特种基金包含大修理基金、企业奖励基金、福利及其它基金。大修理基金是按大修理折旧率提取,主要用于设备及房屋的大修理。企业奖励基金从利润中提取,用于奖励职工及扩大再生产。由于经营亏损基本没提。福利及其它基金是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包括医药5%,福利2.5%,其它2.5%。
农场基金包括利润留成基金、福利金、固定资产复置金、大修理基金、其它基金。利润留成基金是按着基数利润加上增长利润的比例提取,留给农场支配。福利金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归农场自行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复置金主要用于设备更新、房屋重建、技术改造、安全保护设施。大修理基金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的修缮。农场对固定资产复置金和大修理基金两者结合使用。
专用基金1979年以前,包括更新基金、福利基金、包干节余、知识青年安置费。1980年以后专用基金包括更新改造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包干节余基金、大修基金,其它专用基金。更新基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与革新。包干节余主要用于以丰补歉和困难补助。其它专用基金的税收留成主要用于文教、卫生,政法、科研、体育等的补贴和道路桥梁的维修,超交生猪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发展养猪事业。
八.成本管理
二龙山农场在1950年建场时,是边开荒边种地,收多少算多少,实行供给制,不计成本。1951年农场在经营管理方面初步走向正规化,但在经济核算方面还是只记收支大帐不计成本。1952年,农场根据省农垦厅颁发的《国营农场的成本核算规程》拟定了《成本管理办法》,以种子、农药、肥料、人机畜作业费等直接费用和田间运输,水利灌溉等共同生产费,以及企业管理费等间接费用作为成本核算项目。为了使成本计算准确真实,各生产单位严肃认真地登记原始记录。财务部门年终先结算出生产总成本,然后,计算出耕作面积的单位成本和产品单位成本。1961年耕作面积以垧为单位计算成本,粮、豆、薯以公斤为单位计算成本。1962年以后,耕地面积改为以亩为单位计算成本,粮、豆、薯改为以斤为单位计算成本。自1958年始,在“大跃进”期间,由于搞“以表代帐”,只算收支大帐,因而不计算成本。1960年恢复成本管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在经营上又搞收支“两条线”,以收支结帐的办法计算盈亏,失去了正确的成本管理的作用。1972年以后,成本管理逐步恢复到1966年以前的水平。同时对工、副、渔业生产也实行成本管理。为了指导生产提高效益,对工业生产每月计算出各项生产的总成本和各类产品的单项成本。
九、财经纪律
农场每年都进行财经纪律检查。主要内容:
(一)虚报盈亏,截留应上缴国家利润和其它收入;
(二)擅自报废、借出、转让国家资产和挪用国家资金;
(三)化大公为小公,化全民为集体,以物易物非法交易,侵吞国家财产;
(四)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开资标准,滥发奖金,实物、搞加班加点和连勤工资;
(五)搞计划外的基本建设;
(六)私自招工,对劳动保护用品提高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七)擅自提等提价或降等降价出售产品;
(八)擅自支取现金购买禁购物资;
(九)乱挤乱摊成本,乱列营业外开支;
(十)多提税后留利、利润分成和其它专用基金;
(十一)用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搞不正当协作,以参观学习为名游山玩水;
(十二)签发空白支票、私借现金、私设小金库,用超出限额规定的现金购买物资:
十、资料(见表)
工农业总产值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