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概况
一、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没有公安机构,公安业务属青干一团保卫股,股长苏朝贵,股内配保卫干事2人,隶属团政治处。
1952年5月,农场成立保卫股,股长由北安县政府公安局调派公安干部吴景春担任,下设保卫干事4人。保卫股人员的组织关系归农场管理,业务隶属北安县公安局。
1955年10月,撤销农场保卫股,成立二龙山农场公安派出所,所长吴景春,民警2人。
1956年春,撤销派出所,恢复保卫股,股长吴景春,副股长王德才,设保卫干事2人。
1957年春,将保卫股改为保卫科,科长吴景春,设保卫干事2人。同年秋,精简机构,撤销保卫科,保卫工作由王德才负责。
1959年,恢复农场保卫科,场纪委书记赵才兼科长,设保卫干事2人。1952—1959年隶属关系未变。
1960年,撤销保卫科,成立二龙山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景奎,设秘书,侦察员5人。隶属德都县公安局。
1964年,李登城任分局长。1965年,王如心任分局长,1966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公安工作停止。
1960—1966年,隶属关系未变。
1967年,公安分局被军管。
1969年,成立兵团,设保卫股,股长郭思潮(现役)、杨复昌(现役),副股长王玉庆,设保卫干事5人。隶属1师保卫科。
1977年3月,恢复二龙山农场公安局,局长张遵彦,副局长王玉庆,设户籍、侦察7人。隶属德都县公安局。
1980年秋,经上级批准,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自成体系,二龙山农场公安分局的全称是:“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二龙山分局”。局长翁荣显,副局长王玉庆、刘夫。下设政保、刑侦、治安三个股。
1983年,局长刘夫。1984年,局长张志勋,副局长高文勇,副教导员赵占富。公安民警54人。
二、公安工作的发展
1952年5月以前,属部队编制,公安工作带“军保”性质,其任务是保卫部队进驻荒原后的安全。
部队转业后,农场开始从国内外引进大批农机具。国家又陆续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来场,同时,还派遣国内外农垦建设专家来场讲学。保卫工作由于保卫对象发生了变化,因此,保卫任务由“军保”转向“经保”,转向保卫基地建设,保卫现代化农机具,保卫援建工程技术专家的安全。
1955年10月,场区有了居民点,总人口达1500左右。公安工作除保卫工作外,又增加户政、治安和“四防”卫作。
1957年秋,保卫干部大部分参加了肃反斗争。
1966—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专政代替了公安机关。
1968年,兵团成立后,近万名城市知识青年参加边疆建设,总人口达23000人,随之各种案件大幅度上升。团部成立保卫股,各营配备保卫干事,加强治安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撤销保卫股,成立公安分局。1980年,公安分局设政法、刑侦、治安3个股,公安派出所3个,行政拘留所和消防中队各1个。消防中队装备消防车两辆,同时一、三、四分场都配有驻公安民警。重点抓了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治安处罚192人。对炸药库、武器库、物资库、会计室和商店等100多个要害部门,建立了安全防范组织、安全岗位责任制、值班值宿和安全检查制度。搞了三铁(铁门、铁窗、铁栅)建设。
建立健全群众治安组织,建立治保委员会64个,治安员225名,居民委37个,对全场5500户、23000人口实行了居民户政管理,还调配专职更夫127名。成立帮教小组77个,全场120名劣迹青少年,经教育90%以上向好的方面转化,减少了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