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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

第二节 粮食


一、机构沿革
  1985年末,粮食科与加工厂合并,称粮油公司,经理娄占山,书记岳兴贵。
  1987年,粮食科与加工厂分开,粮食科并入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韩连会。
  1991年,粮食科与加工厂合并,经理韩连会,书记田占青。
  1993~1994年,粮食科与加工厂再次分开,成立粮油贸易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田占青。
  1995年,粮贸公司经理田占青,书记谢凤久。
  1996~1997年,粮食科科长谢凤久,书记王义。
  1998~1999年,粮食科科长兼书记王义。
  2000年,焦长河任外贸副经理兼粮食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三留(口粮、种子、饲料)
  (一)口粮
  1985~1994年口粮供应凭粮食供应证,按黑龙江省文件规定,以年龄、工种确定供应量,重体力劳动者每月口粮265市斤,一般工人、农工22.5公斤,家属、机关干部中学生18公斤,食油每人每月0.5公斤。农场口粮以面粉为主,有时也用面兑换大米或粗粮,职工粮证的存粮可以取粮票。全场除场直门市部外,各分场还设有5个粮食供应点,各粮点根据人口报表,在粮食科开调拨单,凭调拨单到加工厂开票取货。1996年末粮食放开经营至2000年。2000年8月份粮油加工厂转卖给个人,职工各户到市场购买粮油。
  口粮来源由各生产队按上交粮指标和粮库定购价向加工厂交优质小麦,加工厂再以供应价向全场人民提供标准粉。为减轻加工厂亏损,允许加工厂把面粉价格提高,农场再以倒挂的形式给职工补到标准价,1995年1月农场取消了给职工倒挂补贴的计划供应,面粉价格由加工厂核定,农场批准,但6月份又恢复了计划供应,价格采取顺价销售,到1996年末,粮食开放经营直到2000年。
  (二)种子
  各类粮食种子粮留用量由生产科和粮食科根据农场的生产计划,向生产队下达留种数量。
  (三)饲料
  由畜牧科根据各生产单位牲畜情况,核定饲料指标。
               历年三留粮一览表
               (1985~2000年)
  表3-53                        单位:吨



  三、粮食上缴情况
  (一)定购小麦
  1985~1992年,国家给农场的定购小麦指标是9538吨,实行“倒三七”的加价办法即将所交售小麦的70%加价30%,农场分别向二龙山粮库交售7538吨,向北安粮库交2000吨。
  1990~1992年国家为解决卖粮难的问题,设立国家储备制度,农场的专储粮指标按定购任务的50%核定。
  1994年粮食定购任务取消“倒三七”加价制度,同时削减定购任务,年上缴国库粮7497吨,并取消了储备粮制度。
  1996年国家又建立了保护价制度,保护价指标由上级根据产粮情况而定。
  1999年小麦定购任务削减到2930吨,保护价小麦提高到9000吨。
  2000年粮食制度实行改革开放,取消定购粮,没有上缴国家任务,自产自销。
  (二)出口大豆
  鉴于农场大豆质量好,国家允许农场上交大豆中全部出口,如出口不合格,也可交当地粮库,由于出口价格高,每年农场都争取出口任务,1985~1989年年出口指标是5135吨。1990~1997年减为4110吨。1998年以后大豆没有出口任务。2000年出口大豆1191吨是北安局外贸指标。
  (三)经济效益
  1986~1989年粮食科累计上缴利润127.2万元,1990~1992年科厂合一。
  1993~1995年粮食科服务性的为生产队代销产品,1996~1997年场核定销售费120万元,1998~1999年年销售费用100万元,2000年农场核定粮食科销售费用96万元,实际发生费用89.9万元,节省费用6.1万元。
             历年上缴粮食统计表
               (1985~2000年)
  表3-54                        单位:吨



  注:上缴大豆数中包括出口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