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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地行政管理

第四节 土地行政管理


1985年成立土地管理办公室,隶属基建科。
  1989年8月改为农垦北安土地局驻二龙山土地管理科。
  1998年6月又改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二龙山农场土地管理科。
  1999年4~8月省土地局划界、落界领导小组马文超一行4人来农场落实农场土地权属界线,在农场副场长郭万彬、土地科科长刘洪平的陪同下历时4个月时间,圆满完成落界、划界工作;并为农场领回由省政府颁发的二龙山农场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主要任务是对二龙山农场区域内土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公用土地、个人宅基地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确定,划分界线和发证工作,并征收土地登记费、有偿费和土地管理费,1998年征费指标为18万元,1999年征费指标为34万元,2000年征费指标为28万元,所收费全部完成上缴北安局土地局。1990年被北安局评为先进科室,胡可友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刘洪平被北安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1991年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科室;刘洪平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1993年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刘洪平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1995年刘洪平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刘洪平被省农场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1997年被省农垦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刘洪平被省农垦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1999年被省农垦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刘洪平被省农垦总局评为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被省土地局评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先进单位:刘洪平被省土地局评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先进个人。
  2000年被省驻农场土地局评为“三无”农场,即“无违法批地、无违法占地、无违法用地”。
  被省驻农垦土地局评为省农垦土地系统先进单位,在北安局土地局年终目标评比中获第一名。
  刘洪平被省驻农垦土地局评为农垦土地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土地卫士,同时被省土地局评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进个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技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