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政1993年10月20日成立黑龙江省农垦二龙山民政局,主要工作拥军优属、烈士褒扬、退伍义务兵安置、优待、救济、扶贫,婚姻、殡葬、收养管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等。
一、机构沿革
民政局人员变动情况表
表4-22
二、主要工作
(一)拥军优属
农场2000年有军属59户,烈属11户,革命伤残军人13人。1994~2000年每年春节农场都出资慰问军烈属、伤残军人,将慰问品、慰问金送到他们手中,累计出资45537 元。农场有1 户在解放战争中牺牲了2 个儿子的烈属程东英,已于1998年4 月去逝,享年94岁,农场负担了全部丧葬费用,其在世时,农场每月给70元生活费,每年给取暖煤2 吨,负担其全部的医药费、护理费年均在10000 元。革命伤残军人的抚恤金由五大连池市(原德都县)民政局发放,二龙山民政局代领代发。每年建军节、春节,农场都到81367 部队慰问联欢,慰问品累计10000 元,参加慰问、联欢活动达10000 人次。1997年12月开展了爱心献功臣活动,有16位功臣得到帮助。
(二)婚姻登记
自民政局成立以来,即办理了婚姻登记业务,方便了农场职工(成立前,农场居民登记结婚,需要到讷谟尔乡人民政府办理)。1994~2000年,婚姻登记1148对,离婚28对,复婚16对,调解婚姻纠纷104件。
婚姻登记明细表
表4-23
(三)义务兵优待安置
1996年民政部门负责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并发放优待金,5年共接收安置46人,发放优待金211000元。
义务兵安置一览表
表4-24
(四)殡葬管理
1994年积极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制止丧葬滥占土地私建坟墓》的通知规定,清理了占用耕地的旧坟8座,扩大耕地面积2公顷,同时大力宣传火葬,提倡火葬。
(五)最低生活保障
1998年农场根据省农垦总局精神,对全场人均月生活费低于100 元的家庭进行了摸底,经过调查、核实,确定了84户、204 人为第一季度保障对象,领取发放保障金16710元,69户155人为第二季度保障对象,领取发放保障金13500 元,9 月有56户124 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发放保障金23190 元。1999年领取发放保障金48096 元。2000年领取发放保障金180693元。
(六)残疾人工作
1994年对全场的残疾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统计,并办理了残疾证349 个,1997年180 名残疾人换发了全国统一的残疾证,每年的5 月中旬法定助残日都开展主题不同,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旨在鼓励、帮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自强、自立。1999年法定助残日,北安局副局长李颖囝带队来农场慰问3 户残疾人家庭,每户得到200 元现金,1 件羽绒服的慰问。农场党委副书记彭志和带队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4 户,每户送去慰问金100 元。2000年的助残日活动更是轰轰烈烈,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警民共建,助残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的春节农场都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几年来100 户残疾人家庭得到补助累计65000 元。
1997年王世海被评为省农垦总局级自强模范。
1997年10月省农垦总局民政局副局长左兴武来农场检查指导工作。
1998年3月二龙山民政局被省农垦总局评为“为人民服务”先进集体。
1998年张明良被评为北安局民政先进个人。
1999年12月22日农场召开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成立了农场残疾人联合会,于中华为残联主席。农场场长、党委书记被聘为名誉主席。
1999年为解决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生活出路,农场为40户残疾人家庭担保贷款6.5万元。
2000年农场又为10户残疾人家庭担保贷款15万元。
2000年5月场直小学被评为省农垦总局级助残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