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肃反审干
第五节 肃反审干
1955年7 月1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7 月3 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龙镇劳改支队,根据黑龙江省委7 人小组和省公安厅党组的指示,在德都县委的领导下,于1956年10月至1957年9 月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肃反运动。当时党委制定了龙镇支队的《肃反工作计划),成立了5 人组成的肃反委员会,下设肃反办公室。肃反办公室于1956年10月15日成立,由刘凤林任主任,吕益贤、王学、石国军、蔡明礼、刘寅生、姜建义,做具体工作。
1956年10月25日,龙镇支队召开肃反动员大会,副政委李强民做了关于如何开展肃反运动的动员报告。会上传达和学习了中央公安部《关于全国人民团结起采,坚决、彻底、干净、全部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报告)。中共中央10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解释、处理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和省委7个小组、公安厅党组的文件。会议确定龙镇肃反运动的方针、目的和要求。方针:提高警惕、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目的;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要求:深而又透,不错也不漏。1956年11月23日—12月5日,在支队机关还举办了肃反骨干训练班,训练积极分子70名。在提高认识,明确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支队还抽调6名政治可靠,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并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党员干部为专职肃反人员。到1956年12月份,运动步步深入,肃反干部分别深入到重点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动、调查、摸底和组织群众工作。截止1957年9月,全支队参加肃反运动的共500多人,占全场职工总数的80%。
整个肃反运动,经历了组织准备、材料准备、调查摸底,坦白检举,专案复查定案3个大的阶段。先后审查了500多份档案,查阅了200多件检举材料,全支队历经11个月的时间,揭发政治、历史两大类问题13件,先后有6人向组织交待了自己的问题。
最后肃反办公室将揭发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分别排队,经支队核心小组研究上报,并征得德都县委同意,确定了重点对象,经长时间反复内查外调和查证核实,支队核定:历史反革命5人,现行反革命2人,国民党特务1人,土匪1人,涉外和一时查不清的2人,交公安机关2人。对这些人农场分别进行了处理,有2个追究了刑事责任,有的给予纪律处分。
通过这次肃反运动,对龙镇支队的所有干部进行审查,对支队历来不清的问题弄明白了,对四面八方来的干部无论在提拔还是使用上也都有了底数,肃清了反革命,纯洁了队伍。但在肃反中也出现过政策掌握的不够准确和稳妥等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审档过程中存在宁宽不漏的思想,结果面划的过大,特别在定案中将审干对象划为肃反对象,去找人谈话给人造成思想包袱,这些问题一经发现当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