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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整风与反右斗争

第六节 整风与反右斗争



  一、党内整风
  1957年4月它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为此,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57年 10月15日至30日,召开了全省国营农场的(包括劳改农场)党委书记参加的整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农场整风运动的方针、政策、时间、要求做了具体部署。
  龙镇支队遵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于1957年11月全面开展了整风运动,支队党委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政委)李家轩具体负责,下设整风办公室。在11月下旬,开始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人民日报社论等文章。本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方针,按照省劳改局、德都县委整风办公室的要求,于1957年12月8日开始发动群众向党组织提出批评建议。
  整个整风运动主要以“四大形式”揭露农场各级组织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农场经过一段时间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给农场的各级党组织提出4740条意见,兑现4086条,占86%。
  二、反右斗争
  根据中央关于反右派的指示及德都县委的具体部署,在北安劳改分局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支队党委于1957年9月3日在200名积极分子中选拔36名集中训练10天。9月15日在基建大队搞试点,9月25日全场铺开。斗争历时4个月,批判了所谓的“右派分子”10人,其中大会斗争了3人,占干部总数的2%。还批判了所谓“中右分子”7人,占干部总数的4%。1957年12月9日在刑满就业农工中,又开展了斗争反社会主义坏分子的运动,截止12月30日,共开批判斗争会16次,斗争反社会主义坏分子38人,占就业农工总数的4%。
  在这场斗争中,由于我们党当时对阶级斗争估计得过重,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所以造成运动扩大化的错误。龙镇支队也是受这种原因的影响,把划右派分子的面划的过大,结果误伤了一些好同志。比如:在开始大辩论时,就把能够提意见的同志一脚踢开,没让人家把话说完就戴上了“政治帽子”,最后对这些人进行处理时,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警告、撤职、降级、记过、当工人、监督改造等处分。
  1978年9月17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呈报的《贯彻中共中央全部摘掉右派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指出:“按照1978年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 1957年《中共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通知》对右派分子一般不搞甄别平反,对确定划错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龙镇农场党委责成摘帽办公室。于1979年10月对错划右派全部改正,撤销处分恢复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