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运输管理运输管理,始建于1986年3月,受政府委托在垦区内行使政府职能,其职责对垦区的运输市场实行全行业管理,按国家规定征缴交通规费,平衡垦区内的运力、运量。对大宗货源实行统一管理,合理配备运输车辆。管理范围为:垦区内的汽车运输业,搬运装卸行业,汽车维修业,运输服务业实行全行业领导。职能机构是:龙镇农垦运输管理站,与交通科合属办公。交通科长周义君。
运输管理站成立后,对垦区运输业实行全面整顿,1986年7月首先对龙镇垦区内的个体运输户进行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整顿,并开展运费结算业务,平均年为个体运输户结算运费40万元,为税务部门代征税金2.5万余元。
1987年8月对搬运装卸行业进行整顿,通过对开业标准,装卸经营行为的整顿,取缔非法营业装卸队1个,使哄抬价格,野蛮装卸的现象消失。
从1987年起运输管理站对龙镇垦区实行大宗货源的统一管理,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组织小麦的运送和甜菜的运输,由于车辆组织调配的及时合理,在运力偏低的情况下完成了粮食运输任务。
通过大宗货物统一管理,控制了垦区运输车辆的盲目发展,使运力与运量之间趋于平衡,协调发展。
1979—1989年运输公司盈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