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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嫁

第四章 风俗习惯

第一节 婚嫁


婚事新办,盛行在建场初期。农场婚事甚为简朴,当时条件较差,但大都在小草房里渡过了幸福的洞房花烛夜。举办各种结婚仪式却从庄重,热闹,节俭出发。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革除陋习而新办,婚姻自主的权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60年代,农场青年的婚礼也很简单。青年男女办完登记手续后,买点糖果、烟茶招待同志亲友,即算结婚。也有闹洞房的,不过大都文明,只是让新郎新娘唱歌,三言两语介绍恋爱经过,亲友同事3—5人或10多人合伙买点日用品(床罩、镜子、面盆、保温瓶、饭锅等)相赠祝贺,这样在欢笑和闹声中,一场心满意足的新婚典礼完成了。新婚夫妇受到亲友同事的祝贺而更加幸福甜密。
  “文化大革命”期间,婚礼经常有政治色彩,如送“红宝书”,唱语录歌等。
  70年代后期,婚事大操大办之风兴起,农场也有的摆新婚酒宴10一20桌。“随礼”贺喜的价码由当年的1—5元到现在出手至少一张“大白边”(即拾元)。有的人家办一次婚事需要花二、三千元。进入80年代,由于人民生活的提高及对外开放的影响,结婚大办者更多。高档家具配套,大小车辆成队,摆宴几十桌。随礼价码也逐渐增高,一张大白边感到拿不出手。更有甚者要拿百元余。但由于多数人生活水平还不算富裕,对结婚大操大办持反对态度。有的人由于子女办婚事造成经济紧张,还有负债者。这样严重影响群众生活,有人把它叫做“公害”。
  还有个别青年男女,在领取结婚证书后,双双到大城市旅游,称为旅行结婚。
  过去农村婚嫁的习俗还有部分在农场沿用,女方向男方索取彩礼,但现在基本没有。目前还存在传统习惯,如“离娘肉”、“长命衣”、“压车线”、“迎亲钱”、“装灯钱”、“改口钱”、“见面礼”等。近年来一次为子女结婚平均费用五千元左右,有甚者达上万元。却把互敬互爱。共同前进的人生大事淹没在“钱”的嚣声中,有的个别家庭几乎达到“儿子结婚老人发昏”的程度。据对家庭比较困难的青年结婚考察结果看,“父母亲给儿子娶媳妇”,费用几乎全由老人承担。通过积攒,为大小儿子们娶过媳妇之后,老俩口的家庭依然是简朴的旧式家具,生活紧张,则子女们却是现代化的新式小家庭,吃、穿、用都优裕于老一辈,可惜多数是仰仗父母的供给,不是个人劳动所得支付的婚事费用。攀比、羡慕、叹息和指责,都伴随婚嫁习俗的演变而使人们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