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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丧葬

第二节 丧葬


农场没有火葬场,人死后大都用木棺土葬,集中在六公里南山坡。农场土葬不收任何土地费用。
  职工家里老人病故,焚化香纸,点灯上供,晚辈戴黑纱,单位领导和同事、亲友、邻居协助料理丧事。丧事一般比较节俭,个别有大操大办和搞封建迷信活动者,群众不齿,领导批评。
  70年代前,死者大都用马车运输。80年代基本都改用机动车辆。
  自德都县人民政府颁布《丧葬管理条例》以后,要求德都县境内的农场职工,死后改土葬为火葬。人死后用活底木棺或担架,大都用汽车送往火葬场,炼后由家人取出骨灰,用骨灰盒装好直接存入火葬场,也有移迁它地者。农场干部、党员和老同志死后,生前所在单位送花圈,这部分人大都采取火葬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