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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一、工商企业登记
  根据国务院(1982)108号文件规定,对工商企业要实行登记管理,发经营业执照,1984年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行工商业普查,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的精神,龙门农场于年末对全部工商企业进行普查,换发了营业执照。
  二、个体工商业
  1982年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场的个体工商业有所发展,工商科按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业者进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五讲四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了一批典型,工商科还在春节期间到个体工商业者家进行慰问,鼓励他们努力发展第三产业。



  三、市场管理
  龙门农场的集市贸易是1981年以后自然形成的。1981年以前只有个别零星的小商贩卖些农付产品,采集的山产品,如蘑菇、木耳、榛子等以及禽蛋、土蓝、黄烟等纳入市场销售,但没有固定市场,市场管理人员收取少量的管理费。1982年,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流通的深入,做买卖的人增多,工商部门在积极开放农贸集市的同时,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对于投机倒把分子,或对以次顶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者给予制裁,如没收不法商贩的电子手表,制裁卖假药者,起到了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四、商标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要认真执行商标注册制度,不经注册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销售,要努力创名牌产品的要求,对本场的产品,进行注册。1985年7月,龙门农场的产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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