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
第二节 职工队伍
1955年,龙门被定为劳改农场,省公安厅调来公安干警17人,武装人员28人。他们成为龙门农场的主要骨干力量。本年进犯人441人,这部分人员大都刑满释放后,留龙门就业,成为龙门职工来源的一个开端。
1956年又从南方进犯人1585人,这时场内犯人达2026人。
1958年,遵照上级指示,龙门农场与苏家店农场合并,从场内调出犯人1164人。
1960年,又与苏家店农场分开,调回就业农工300人,随之又从长水河农场调来就业农工199人,当年场内就业农工数为712人。
1964年,由花园农场调入农工167人,从857农场调入农工200人。
1968年至1970年,共接收上海、齐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知识青年2663人。
1975年至1976年,接收上海、齐市、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北京市知识青年1302人。
1977年,知识青年大批返城,全场返城迁出知识青年3900人,至1985年,全场只有30多名知识青年留场。
1978年,由于大批知青返城,使场内生产人员不足,本年共从农村招收临时工980人。1979年至1984年,这批临时工已有693人转为国营固定工人,由于指标有限,余下的仍为临时工。
1980年至1985年,农场陆续安置职工子女就业3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