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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工作

第二节 干部工作



  一、机构沿革
  1956年,政工科副科长吴炳义。
  1958年,政工科副科长冯杰。
  1960年,政治处主任周禄。
  1965年,政工科付科长王春林。
  1968年,政工组副组长王春林。
  1971年,政工组付组长姚贵臣。
  1972年,政治处副主任王歧山。
  1973年,政治处负责人孙益山。
  1974年,组织科副科长王洪义。
  1976年,政治处负责人高云其。组织科副科长王洪义。
  1978年,组织科付科长杨金柱。
  1981年,组织部部长陈晓白。
  1983年,组织部部长陈晓白,副部长谭宝珠。
  二、干部队伍
  龙门农场在1955年建场时,从地方调入一些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干部和部队转业干部,当时仅有17名。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干部队伍也在与日俱增,截止到1985年底,龙门农场干部总数为275名,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5名,科级干部42名。在干部总数中,女干部有94名,少数民族干部5名。
  龙门农场干部队伍主要由4部分组成:1、原地方系统干部;2、部队复员转业干部;3、大、中专毕业生来场;4、从龙门农场选拔录用的干部。
  全场有各类技术干部17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82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21名,技术一员级的70名。
  三、干部管理
  龙门农场的干部管理机构,在1971年以前为政工科,1972年至1978年由政治处管理并设组织科,1981年由组织部管理。
  负责管理管,主要真体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审干、调配、工资、奖励、福利、培训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落实干部政策,干部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
  1、任、免
  1983年以前,农场干部管理机构有权对队(股)级干部进行任免,科级干部的任免由上级组织部门负责。
  1984年,科级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到农场自行管理。当年因新成立4个管教大队,任命了一部分级干部,科级干部增加到47名,1985年科级干部42名。
  2、审干、转干
  1957年农场成立了审干班子,对全场干部进行审议,当时对审有问题的干部做了处理,有的调整,有的调离。
  1966年以后,由于知识青年来场,职工队伍壮大,干部缺少,产生了大量的“以工代干”,于1979年转干97名,1984年转干94名。
  3、考核、培训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四化”的标准,近几年坚持了干部考核,并改革了干部的考核制度,由过去的封闭式的神秘化作法变为多种方法考核,主要有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加强了科队级干部的管理,提高了干部素质。
  1980年以后,龙门农场注重了干部的培训,主要是靠外地培训,地点有总局党校、地区党校以及农垦干部学院和专业技术对口的其它院校。培训的方式有离职学习,也有在职函授等,截止1985年底,全场有34名干部受到了培训,有15名取得大专学历,19名取得中专学历。技术干部占干部总数35%。
  4、落实干部待遇
  根据黑政发(1984)46号文件给予科技人员津贴的实施办法,龙门农场从1983年4月起科级人员施行了岗位津贴和边远地区津贴。
  四、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视和关心老干部的政策,加强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的积极作用,对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步伐,都具有重大意义。
  1、机构设置
  龙门农场的老干部工作在1981年以前,由组织部兼管。1981年末成立老干部科,专门负责老干部工作。第一任科长殷启星,第二任科长杨贵林、第三任科长杨金柱。
  2、老干部队伍状况
  1985年底,全场离退休干部共有47名,其中建国前老干部31名,建国后退休干部16名。现在场内居住的离退休干部33名,异地安置和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14名。在离退休老干部中,场级1名,科级10名。
  这些老干部在农场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离休后,大部分离休不离岗,仍然保持干部本色,有一名被场党委聘请为顾问,有1名被聘用搞科技咨询,有的协助农场搞调查研究,帮助农场抓中心工作,还有8名老干部自己搞起了养殖和种植,每人年养种收入800—1500元,为社会也创造了财富。有1名开设了食杂店,自当食杂店经理。
  3、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科成立后,对老干部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具体如下:
  一、落实了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组建老干部党支部,组织老干部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农场为离退休干部每人订一份老年报,老年杂志,组织老干部到黑河旅游等。
  二、生活上关心老干部。在农场困难的条件下,1984—1985年在入冬前照顾老干部一吨煤,并适当地解决烧柴和饲料。年节大米和豆油供应也适当地增加。老干部的住房优先安排,大都住上了三屋一厨的房子。为使建国前老干部安度晚年,离休干部可回原籍和投奔子女定居,农场每年支付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350元,并与离休干部居住地区协商解决异地安置问题,居住地区按当地离休干部管理,享受同级离休干部的一切待遇。
  三、建立老干部活动室,提取必要的活动经费,丰富离休老干部的精神生活。
  四、关心老干部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老干部检查身体,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医药费用优于一般干部。  
                 历年干部情况



                 干部基本情况表  (一)



                 干部基本情况表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