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会
第三章 群团组织
第一节 工会
一、组织与会员
龙门农场工会委员会经上级机关批准、于1979年恢复建立的(1979年以前由于隶属关系多变,已无从考查),并且组成了新的领导班子。1979—1980年工会主席高庆云。1981年—1985年工会主席杨金柱。场工会组建后,抓了基层工会(又称分会)的组织建设。基层工会组织包括生产队和场直属各单位,共有22个基层工会。1979年共有会员853人,1985年共有会员1120人。
各级工会的组织成员实行任命制,工会主席由场党委任命。
会员入会采取自愿的原则,履行个人入会申请手续,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基层工会同意后上报场工会批准后,方承认其为工会会员。
二、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制是民主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职工群众参与管理企业生产、经济、生活等重大问题和监督干部的权利机构,是职工正确使用当家作主权利,协调企业内部矛盾,保证企业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任务的根本形式。
场工会工作的宗旨,就是向基层工会传述贯彻中央、省等上级政策精神;指导基层的实际工作,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委奖励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1980年,国务院下发了《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后,全场22个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都是按企业的中心任务、领导及职工们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的。诸如:农场的行政工作总结,工作安排,职工奖惩方案,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先进生产者奖励方案,职工生活、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等重大问题,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每二年为一届,次数不定。会议的开法是多样化的,有综合性会议、有分散性会议,也有专题性会议。一般车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前,总要进行广泛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使全体职工都了解会议议题和要解决的问题,扩大了讨论面,集思广益,为充分发扬民主奠定基础。
职工代表的队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历届代表的产生都是将代表的条件和应选的比例按10%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每次会议代表由场按一定的比例下交给职工群众,由车组、班组、科室推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同时,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人员和退休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开展有效的民主监督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上实行民主管理,明确了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为中心的检查内容,做寓监督于工作之中,帮助行政分忧解难。场党委全力支持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的日常检查和咨询工作,各级领导热诚欢迎,如实汇报,诚恳接受批评。
1982年3月15日龙门农场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历时三天,到会代表135人,列席代表30人。
根据国营农场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选举了赵生昌、肖永久、侯喜贵、杨金柱、于杰、常洪斌、张宝、陈文涛、涂哲荣等九人为执行主席,轮流主持主席团的工作。经主席团提名,侯喜贵为主席团秘书长;杨金柱为主席团付秘书长。大会确定了决议执行、提案审查、经济监督、生活福利四个委员会。大会通过了肖永久作的题为“振作精神、增强信心、总结经验、大挖潜力、发扬优势、为改变龙门面貌而努力奋斗”的报告。总结了1981年的工作,提出了1982年的主要任务、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和行动口号。全体代表对报告中提出的小麦单产200斤,大豆单产100斤,总产2438万斤,必保减亏14.5万元,争取扭亏为盈的奋斗目标表示赞同,并讨论通过了《职工提案审理报告》和《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意见》。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自1979年场工会恢复以来,每年都开展劳动竞赛,把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统一起来,把职工中蕴藏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多快好省地完成任务。一般形式为队与队之间车组与车组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竞赛等。竞赛分为阶段性和常年性两种。
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促进生产的发展,开展了先进生产者运动,为四化立功活动,分别规定有:立大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奖励分为年度奖和阶段奖。阶段奖分为春播、夏锄、秋收、秋翻等。每年支出奖金15万元—20万元。为了使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广泛持久地开展下去,在开展劳动竞赛的同时,大力加强宣传鼓动工作。宣传的主要形式有简报、广播、黑板报、光荣榜等。在春播和秋收期间,场还出动宣传车,送喜报到田间,给在劳动竞赛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车组或个人戴红花、照像和举行授奖仪式等。从而调动了广大职工大干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劳动热情,促进了各阶段生产任务的完成。
1979—1985年间共评出先进生产者、工作者500多人。其中有40余人被授予管局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
场在每年春天总结上一年生产、工作的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做到了奖励先进,勉励后进,提高了职工素质,推动了生产的发展。
四、职工福利
1、劳动保护
从1979年至1983年,每年都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应得的劳动保护品。1983年以后,农场实行了经营责任制,自负盈亏。劳动保护的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同工资一起发给了本人。
2、困难补助
为了照顾老、病、残、贫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职工的生活,场自1979年至1985年,每年春秋两季发放困难补助,有时在春节前,对过春节确实有困难的职工也进行补助。发放的形式以个人提出申请,说明困难程度,基层工会评审,报请场工会批准,然后发给困难补助费。1979年至1985年共支出困难补助费4万6千多元,每年被补助困难的职工约150余人,每人一次平均补助30余元。
3、疗养
工会恢复以来,多次送出职工、干部到外地疗养,先后有60多人。疗养地有大连龙王庙、哈尔滨、五大连池。其中去五大连池疗养者居多。去五大连池疗养的床位临时联系,去哈尔滨和大连疗养的床位,提前一年联系。一般的每期疗养三个月,在疗养期间,除工资照发外,每天补助8角至1元2角,往返路费报销一半。到1985年末共支出疗养费3千5百元。
4、托儿所
场托儿所成立于1969年。每年招收两个幼儿班。分为大幼儿班和小幼儿班,人数有六、七十人。幼儿教师送出去短期培训后,教幼儿识字、唱歌、游戏等,也排练一些幼儿节目,节目演出。
五、女工工作
1、女工组织
农场现有女工委员会23个,有兼职女工干部23人。这些女工干部平均年令36岁,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
2、组织妇女学习
农场承包后,女职工多数只能包地,但素质差,不能与男职工相比,往往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头来剩不几个钱。还有一部分女职工没活干,在家待业,适应不了改革之初的形势,没有认清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不求奋进。针对这种情况,对女职工进行了当前形势政策的教育,首先提高女工干部的素质,培养他们适应改革的业务能力,帮助他们开阔眼界,拓宽致富门路,开展多种经营,向第三产业进军,变一切资源为财富,争当经济改革中的女强人。对不能承包土地种植又有特殊困难的女职工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并免收管理费用,保持工令。
此外,三八节前夕还召开先进女工座谈会,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教育妇女晚婚、婚育。同时关怀女职工身体健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不让女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落实妇幼卫生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女工会议
197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次女工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女干部12人,女职工15人,女青年16人,家属29人。会上,范玉风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为迅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而贡献力量”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