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草原 第四节 草 原
1986年初农场草原面积1.74万公顷,由于生产队扩大耕地面积,将部分草原开垦为耕地开垦面积0.16万公顷。1995年10月农场对天然草场进行了实地测量和分类调查一级草场仅有0.05万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9.7%;二级草场面积0.08万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28.63%;三级草场面积1.45万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62%。
2000年农场有草原面积 1.1万公顷,大多是塔头草和沟塘草,主要分布在引龙河、龙门河、卧牛河两岸。
草原面积统计表
(2000年)
表1—5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