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管理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一、经营方式
1985至1995年,当时,由于仅个别单位拥有电话,因此,农场电信部门经营方式是免费使用电话。通信部门主要为生产和森林防火指挥服务的,每年由农场拨专款用于通信费用。
1996年初,全场实行打电话收费制,同年,通信科变为通信公司,农场不再拨费用,实行自负盈亏。工资、设备折旧费等都由公司自己支付,而且每年向农场上缴利润1万元。
2000年,通信公司人员开岗位工资。
二、收费标准 移动电话
1996年至1997年5月以前,每装一部电话,初装费1 000元,每部电话,年费用600元。
1997年6月至 2000年底,开始执行北安管理局物价局文件标准收费,即每部电话个人为月租费11元,单位为16.5元,初装费则降至每部为600元。
截止到2000年底,全场有移动电话不足30部,拥有者分两类:一是单位领导,二是个体经商者。使用的卡大多是中国移动公司的移动卡,也有一小部分使用“神州行”卡。
龙门农场通信公司领导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