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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管理年”活动

第十四节 “管理年”活动



               第十四节 “管理年”活动
  1997年是总局提出的效益管理年,农场通过几年的效益管理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1997年农场盈利462万元,1998年农场盈利811万元。
  在管理年活动中,农场采取用以下措施:
  一是管好管理者放在强化管理的首位。农场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上级管下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自上而下人人肩上有指标,个个心里算细账;为保指标完成,又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把基层单位指标完成情况与其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使基层管理者有责有权有利,保证了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是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农场先后建立计划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品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干部岗位责任制、费用包干责任制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章制度28个。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堵塞了各种漏洞,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农场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该奖则奖,该罚则罚,调动了基层管理人员强化管理的积极性。
  1998年至1999年,农场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上级规定,对家庭农场账务和生产队管理费、制造费、机械作业费支出进行上墙公开,让群众实行监督,让群众放心。对成本实行目标管理,加强斤粮成本责任目标管理,经测算预先建立本期种植作业的斤综合成本项目,并按比例分解到各生产阶段,并确定各生产阶段应负的责任,做到成本全方位、全过程都有人负责,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000年农场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项基础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对群众最为关心的种地问题,特别是种植业成本推行成本逆控,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寻求最佳的投入产出比,也就是成本承诺。成本实际超出年初制定的方案(直接成本),按超出总额100%罚生产队管理人员,罚款比例按效益工资分配比例执行,节余不奖。间接费用节约或超出,提超出总额的100%罚生产队管理人员,节余按总额 20%提奖。
  对家庭农场承包作物实行保护价收购,充分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助理会(统)计师统计表
                   (2000年)
  表4—1



              龙门农场计财科主要领导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