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体制改革 第六节 体制改革
1986~2000年,农场的粮食流通体制并无太大变化。
1986~1988年,粮贸科为行使职能科室。
1989~1995年,粮贸科为行使职能科室,但经费为提取服务费形式。期间,按农场规定:为农场交售一公斤粮食提取服务费 1分,作为粮贸科经费。同时,农场给粮贸科核定工作任务、指标和各项费用指标,年终结余单位与农场 3:7分成作为单位奖金。1993年时,农场建立粮食处理中心,归粮贸科分管,经费归农场。
1996~1998年,农场成立粮贸公司,粮食科与粮贸公司是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对内科室,对外公司,两种体制运营。
1999~2000年,为农场职能科室。
粮贸科(粮贸公司)领导人员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4—3
历年上交国库粮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4
2000年储粮清粮设施统计表
表4—5
续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