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四章 工商 物价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一、机构沿革
1986年~1987年,龙门工商科科长刘志军,工作人员孙绍林。
1988年~1995年,龙门工商分局局长刘志军,工作人员孙绍林、姜继才。
1996年~2000年,龙门工商行政管理所长刘志军,工作人员孙绍林、姜继才。
2000年,原所长刘志军调走,姜继才任所长,工作人员孙绍林。
二、工作概况
农场的工商物价管理机构为工商物价合一,对内工商物价合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两项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986年以来,农场工商物价管理机构为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发生过三次大的变革:
1988年4月 10日,按照总局黑垦局文〔1988〕34号文件精神,龙门农场工商科改为黑龙江省农垦北安工商行政管理局龙门分局,为管理局工商物价局的派出机构。干部任免,分级管理;管局工商物价局及其下属的领导干部任免,要征求上级工商物价局的意见。业务归上级,行政由地方管理。
1996年9月12日,按照总局办公室黑垦局办发〔1996〕170号文件精神,龙门分局改为黑龙江省垦区北安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龙门工商行政管理所,隶属垦区北安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实行系统垂直管理,领导干部,按国办发〔1988〕21号文件规定实行协管。财务实行系统管理。工商所成立党支部,组织活动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
1999年 1月,省编委、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市、地、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局。彻底结束了垦区工商物价队伍无编制、企业办工商的历史。龙门农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进入一个大发展的新时期。
2000年,龙门工商物价管理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人事教育)、法制股、登记注册股、监督管理(市场、个体、公平交易、合同、消保)股、物价管理股和物价检查所等较完善的行政职能部门,对全场的工商物价进行服务、检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