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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节 精神文明建设
  农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面实施 “理论武装”、“精神塑造”、“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环境建设”、“优化细胞”六大工程,为农场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保证和舆论环境。1996年农场被总局党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总局授予“先进企业”称号。
  15年来农场先后下发了《龙门农场环境建设方案》、《龙门农场环境建设检查验收标准》、《龙门农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龙门农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奖罚办法》、《龙门农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方案》等文件,将农场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具体工作措施贯彻到基层组织。并制定具体各单位领导(书记、队长)负责制、检查考核制、奖罚制。在奖罚制中明确规定,对基层单位未完成目标的,扣减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队长年收入或工资的3%;达标单位,其中前 3名为达标先进单位,奖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队长年收入工资的3%;对科室,未完成目标的扣科室长(或负责人)年工资的2%,反之,达标科室并被评为先进科室的奖励年工资的 2%;对全场基本完成目标的基层单位低于85%的,扣减党委书记、场长年工资的2%。
  截止到2000年,全场文明单位(厂、队)、文明科室达到60%,文明单位标兵30%,文明户80%,文明职工65%。
  为把精神文明工作落到实处,农场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前提下、每年都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有新举措新变化。1991年农场投资30万元把场区中央路拓宽修型,并安装路灯40盏;1992年农场投资 3万元新建一座能容纳千人的灯光球场;1995年各队成立了环保组织机构,配齐了专职环保员和车辆,全场有环保车辆14台,环保员40余人;1997年农场投资15万元,在农场机关建起第一个景点,占地17 280平方米;1998年农场的绿化工作有新突破,投资30万元,人工种植草皮(美国草) 315 000多平方米;1999年农场场部地区和各生产队都按精神文明考核方案要求,做到了路有名、树成行、路平坦、沟顺直、花飘香;2000年农场对各个生产队的办公室进行了维修,全年铺步道板2 000平方米,种植花草带5 000多延长米,绿化总面积 8.5万平方米,全场人均绿化面积达26.68平方米。
  到2000年底全场,全场中小学达到了班班有电视,实现了电化教学。全场有 1 300多户安装了闭路电视,512部电话走进了职工家庭,全场每年用于订阅报刊的费用达10万元,藏书1万余册。
                发表新闻稿件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