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药品经营与管理
第四节 药品经营与管理
第四节 药品经营与管理
1986~2000年,龙门农场职工医院在药品管理上,以净化环境为宗旨,一直按上级卫生局有关药品专营管理的规定执行,并与分局卫生局签订责任状和定购药品指标。分场卫生所在农场医院定额购药,以确保全场无假冒伪劣药品出售。1987年、1991年、1998年经五大连池市及黑河地区药检所三次药检,均无假劣药品出售,保证了全场广大职工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了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
在药品的管理上,严格出入库手续和制度,实行谁出库谁负责,杜绝了药品流通环节中出现问题的可能,真正让广大职工群众吃上放心药。
药品采购实行招标采购即阳光下的采购。药品中标价格比原医院自行采购价格平均下降20%左右。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药品招标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运作规范的原则进行,使广大患者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