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56年

1956年


3月6日 闵景春由五常县调来引龙河农场任副场长。
  4月初  为避免物资倒流,场部由四站搬迁到引龙河北岸,现今场部位置。
  5月   总场成立七科,即(政工科、管教科、生产科、计统科、财经科、基建科畜牧科),一室即(办公室)和卫生所。
  9月4日 德都县委批复了中共引龙河农场总支委员会。王继彦任总支书记、白良才、闵景春任总支副书记。
  11月   全场总动员修筑龙镇至四站之间公路长为20公里。
  12月18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任命(工政字第1575号)决定,张俊三为引龙河农场场长,王继彦、白良才、闵景春为副场长。
  本 年 场界四至:东与囊河农场接壤、西与尾山农场毗邻、南与龙镇相接、北与朝阳农场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