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措施。建场初期,农场职工较少,机械化程度较低,很少发生生产伤亡事故。随着机械生产幅度的提高,农场生产伤亡事故也开始增多。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在农场执行后,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了轨道。在文革期间,由于无政府主义泛滥,使安全生产组织失去作用,生产事故也明显增多。1976年农场总局召开了国营农场系统安全劳动保护工作会议,1979年5月25日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重申了1963年国务院的规定,1980年农垦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1981年1月9日省农场总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农场生产的新局面。
一、安全生产组织
建场初期没设专门安全组织机构,但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要成立安全组织,农场按此要求于当年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省农场总局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配备了安全生产专职干部。
场历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场长任主任,场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农机、生产、公安、工会、劳资、卫生科、供应科、基建科、林业科、交通科等主要科室负责人任委员,办公室设在劳资科。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分场、生产队和场直各单位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都要作一次安全生产组织的调整。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措施
1、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年初调整好安全生产组织,制定具体措施、规划,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每年冬季农:场举办工人技术训练班,提高工人技术水平,严格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上级部门的各技术工种人员学习班,按要求选送学员参加学习。
3、每年春、秋季节,对全场汽车、小型车进行检查,保证安全系数。对驾驶员严格审查,狠整“五股歪风”。
4、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每年定期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职工广泛进行安全教育。
5、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评比活动。把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场通报。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
三、历年职工伤亡事故统计:
四、劳动保护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个重要条件,农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均按1983年原劳动部批准的《黑龙江省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总局以(1980)龙劳字第259号文件,转发了黑劳护(80)25号文件,颁发的不同行业同级工种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现在在职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就按此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