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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建场初场部设置在现今第8生产队东侧,初时成立了政工、管教、计财、生产等行政管理机构,翌年春,场部迁到引龙河北岸,直至现今位置。
  1957年搬迁到新建办公室后,设置了政委、支队长办公室,增设党群组织机构:政治处、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行政机构:行政办公室、生产科、财务科、管教科、经理科及所属辅助生产单位。驻场直单位有:二大队(现今良种站),卫生所、供销合作社、修配厂、直属队、粮油加工企业、畜牧场、基建队等单位与部份小型加工作坊。同时于1958年成立了德都县引龙河山河乡,未成立乡政府,但农场部份行使乡政府的职责,并设立了办公室,妇联、武装、派出所等机构。
  与龙镇农场合并后,引龙河农场为其二作业区(也称引龙河片)。设有教导员、大队长、政工、管教、财务等,并由龙镇农场副场长闵景春负责主持引龙河片的工作。1962年二场根据省公安厅指示分开,并将1960年归入龙镇农场的凤凰山农场的6分场即原朝阳农场划给引龙河农场,即现今的第11生产队、第13生产队、16、17生产队。
  场机关行政管理机构由原来政委,支队长办公室,政治处、财务生产、管教科,又增设了基建水利科等。由建场初期的4个劳改大队(分场)增加到11个分场(大队),场直单位增设了汽车队。粮食供应部、物资供应大库、设计室、气象站、林业队、招待所、电影队(俱乐部)等单位。
  1969年末由于农场隶属关系、体制变更后,行政管理机构几经变动,到1976年末止,机关党群组织机构有:组织科、宣传科、教育、卫生科、团委、妇联,武装部,公安分局;行政管理机构有:行政办公室(含党委办)、生产办、农建办、经营办、劳资科、交通科、畜牧科等15个科室及所属5个单位。
  场直单位有14个,即:一中、小学、职工医院、林业站、气象站、粮油加工厂、物资供应站、驻龙镇办事处、商店、被服厂、修配厂、汽车队、砖厂、木材加工厂、基建队。
  农业生产单位有一个农业科研实验站,5个大分场下设22个农业连队,5个分场直属连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场机关管理机构为适应改革的要求,又经几次变动,1979年增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到1984年9月,因农场划归省司法厅隶属关系的变动,场机关即在1985年初进行调整,设有党委书记(政委)、支队长(场长)正付职办公室;党群组织机构有政治处(含组织、宣传、团委、武装、工会、教育、卫生),党委办、纪检委、政研室、公安局(含派出所)、法庭、卫生中心(职工医院,各队卫生所),教育中心(职业高中、一中、二中,场直小学、各队小学)。行政部门有:行政办公室(所属5个直属单位)生产科、劳资科、管教科、经营办、工商物价科。经济实体有:运输、粮油、服务、机电、工建、畜牧、种子、物资、林业9大公司,所属10个企业单位,有19个农业生产连队,2个劳改大队(砖厂、16队)。
  场部区域现有5,000平方米,822户,人口3,355人,民族包括,汉、满、蒙、回、朝鲜族,场部区域现有干部214人,职工944人,临时工(亲属合同工)290人,人均收入 429.60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场机关由原来的直接领导管理型逐步向指导、服务型转化。因其所处地理位置在农场区域南郊,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场部除国营企、事业直接生产单位,还有:职高、中小学、医院,商店、兽医院、俱乐部、图书馆、客运站,备有运动场、灯光球场等行业和设施,同时有集体和个人经营的商店及饭店,个人开设的各种中小型加工作坊及修理部门。农贸市场的开发,各种物资对流。内外经济的活跃,使场部区域逐步构成了中小城镇规模,因此是农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附: 1、历届场领导一览表
     2、各阶段行政管理机构表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