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公安

第四章 公安司法

第一节 公安


引龙河公安分局组建于1958年,它的前身系德都县公安局引龙河派出所。随着形势的发展,于1965年升格为德部县公安局引龙河公安分局。1969年改为引龙河农场革委会保卫组。1974年恢复为德都县公安分局引龙河公安局并增设五个派出所。由于农场性质的改变 (由黑龙江省第三十六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改为黑龙江省引龙河农场),于1980年改建为北安农垦公安局引龙河分局,下设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等。引龙河公安机关组建以来至今历届领导人情况:



  农场公安机关组建以来,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为了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定的良好社会环境,我公安机关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决定、通告、规定等。如历年作出的《关于作好护秋保收工作的通知》、《关于作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作好节假日保卫工作的通知》等,在不同的时期,为完成当时的中心工作,又提出许多具体实施方案,例如为了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在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中制定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目标管理方案》、《关于各项防范措施,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根据上级关于消灭犬害的精神,我公安机关制定了《关于杜绝犬害、消灭犬害的通知》等,这些具体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为完成各时期的中心工作都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多年来上级机关对我们的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在农场召开了许多重要会议。1969年农场邮电所发生了一起重大盗窃案件,为了侦破此案,德都县公安局、省劳改局在农场召开了“坚决侦破六九五二四案件”的群众大会。1980年垦区公安机关,在农场召开了“落实帮教失足青少年改好现场会”、“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定点揭露大会” “持枪杀人犯张殿财公判大会”、“北管局政法工作会议”、“新治安处罚条例学习执行现场会”、“狠煞赌博斗殴盗窃三风大会”等。这些会议的召开,推动了分局的工作,教育了分局的全体干警和全场的职工群众,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为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搞好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奠定了基础,从而使各种犯罪活动有所收敛,全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农场初期,担负着改造罪犯和生产建设的双重任务,由于农场属对敌专政机关,虽然每时每刻对教育改造罪犯,但由于和社会接触面不大,在全场范围内刑事犯罪表现不突出, 60年代末仅有个别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70年代初由于农场性质的变更(由劳改农场变国营农场),随着大批知青的进场和劳改犯的撤出,农场人口构成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上海、天津、哈尔滨下乡知青成为农场的主人,随之而来的社会犯罪也逐步增加, 1971至1985年间共发生刑事案件441起,破案310起,其中凶杀案件6起,强奸案22起,盗窃案374起。
  1978年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确定治安管理工作必须实行“党委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农场公安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由于正确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对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卫农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
  60年代初,国家出现了暂时困难,群众性的偷摸和哄抢国家、集体粮食、财物等拢乱社会治安的问题大量发生,农场的粮食也遭邻近公社一些社员和农场一些职工的哄抢,根据德都县公安局指示精神,农场公安机关做了许多工作,掌握了大量情况,并向党委作了反映。对趁火打劫的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打击。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和治安工作的加强,刑事案件的发生又大大减少了。十年浩劫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社会治安出现了极度的混乱,各种犯罪活动十分猖狂,青少年犯罪大量出现,打砸抢犯罪屡见不鲜,无政府思潮泛滥,人民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秩序。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大力整顿,采取了打击与改造,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统筹安排、综合治理等措施,农场社会治安,总的说来有所好转,但是少数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还很猖狂,刑事案件的发生仍不见下降;1983午在全国规模打击刑事犯罪的集中统一行动中,农场公安分局坚决执行党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正确方针,使浮在上面的刑事犯罪分子和观行反革命分子受到了沉重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有所收敛,案件发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场斗争对于改变治安面貌、改善社会风气,推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广大群众情绪高涨,纷纷行动起来检举揭发犯罪分子,协助公安机关捕捉罪犯,在农场17队出现了巩永昌、文加生等不畏邪恶同罪犯勇敢搏斗的生动事例,以前那种好人怕坏人的不正常状况开始有了改变,出现了干部敢抓、敢管,群众敢说、敢斗,坏人怕群众的新局面。
  农场特种行业较少,主要是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危险物品主要是指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这类物品如果管理不当,就容易发生事故或被犯罪分子用来进行破坏活动,造成人生伤亡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农场公安机关主要是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对危险物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重要环节,实行监督管理。农场有常年爆炸作业点1个,即采石场,农药使用单位22个,由于对危险物品建立了由场供销科统一经营,经公安机关批准备案后方可发放的管理制度。多年来由于管理得当,未发生一起爆炸和农药中毒事故,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全场共有基层治保会35个,成员201人,治安积极分子65人。治保会成立后,为了切实发挥其作用,在基层党支部的领导下,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防范措施,搞好本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对治保会的成员进行了必要的训练,向他们讲解党的政策,教给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严明组织纪律,防止违法乱纪。这支队伍在治安防范工作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几年来出现了2队、8队、13队、加工厂等先进治保组织,成为公安机关对敌斗争的前哨阵地。
  户口登记是户口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健全的户口登记,难于可靠的证明公民身份和准确及时地为国家提供人口资料,同时,只有在认真作好户口登记的基础上,才能掌握辖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服务于现实。农场原系劳改农场,其人口成份的特点是“好人少,坏人多”,1968年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来到农场。1969年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劳改犯撤离,彻底改变了农场的人口状况。1979年知青通过各种渠道大批返城,人口总数急剧下降,由1978年的11,524人下降到8,989人,由1,919户下降到1643户,至使农场劳动力一时短缺,为了适应生产的需要,成批临时工来场落户,1980年总人口增加到 9,680人,由1,643户增加到1,8250户,截止1985年,农场人口已增加到2,710户,10,918人,包括自然增长的人户数。
             引龙河农场人口分布状况表









  农场公安分局在消防工作中严格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切实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认真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如油库、物资库等要害单位都建立了切实可行的防火制度,落实了防火人员和岗位责任制,全场建立防火组织35个,共有成员140人,多年来,坚持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为了做好防火工作,于1983年购进消防车1辆,组成了10人的专业消防队。经过严格的要求、严格的训练,不断提高了灭火战斗力,在1983年3队家属房、 4队猪号的火灾扑救中,消防队员不怕严寒,勇于扑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减少了损失。1984年10月在扑救管局商业批发站五金、百货两库的火灾中,因全体队员表现突出,受到北安农垦公安局的奖励。1985年因公安经费短缺,将消防车转交供销科物资库,消防队随之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