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五章 武装
第一节 概况
农场的武装工作是从1964年开始抓起的。当时没有独立机构,只是在政治处配备一名武装助理负责全场武装工作,直至1969年10月劳改罪犯全部撤出、大批青年陆续进场之后,于1969年末农场成立了武装部。由李凤久担任武装部部长。
当时武装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毛主席提出的民兵工作“三落实”。即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组织落实。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战备工作、兵役工作、予备役登记、拥军优属等项工作。
1970年初遵照毛主席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指示,成立了引龙河农场民兵团,团长李春堂。政委高磊、副团长王江、参谋长田贵。民兵团的装备配有“五三”式骑枪、“五六”半自动步枪、冲锋枪,“五七”防坦克炮、德普轻机枪、“五三”重机枪、“八二”和“六○”迫击炮等武器及各种弹药。1971年末建立了基于民兵组织,基干民兵320人,普通民兵400人。基干民兵年令16周岁至30周岁,普通民兵年令31周岁至45周岁。要求历史清楚,家庭出身好,本人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经组织批准,方可参加基干或普通民兵组织。1974年成立分场后,民兵组织按照部队编制,分场编制为营,下设连、排、班。 1979年2月6日,中越反击站的前夕,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23军67师司政后三机关及 201团集结农场,农场集结地域适时施行南打北防的准备。此间场党委对部队同志的进驻及为重视,全力支援,武装部积极配合工作。曾受到解放军报刊的表扬。2月13日中共央央政治委员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及其随行人员来场检查和指导战备工作。同年被农场总局授予“支前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1984年10月农场又重归劳改局领导,武装部撤消,政治处设一名武装干事负责全场武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