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引龙河农场诞生
第八篇 简史
第一阶段 建场初期与发展(1955——1958)
第一节 引龙河农场诞生
黑龙江省引龙河农场自1955年9月24口正式建场至1985午,已走过30个春秋,经历了 5个发展阶段。
1955年6月7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第二次建场会议。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目标、党中央给黑龙江省的开荒任务。为适应形势的需要。按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指示、除在6月份已建的6个劳改农场外,再在嫩江、德都,汤原,讷河县境内,建16个劳改农场。引龙河农场是其中之一。建场方针、原则是:“因随就简,勤俭起家,少花钱多办事,收效快”,“先生产,后生活,边生产边建设”。并决定:1955年打好基础,盖好监舍房屋,当年开荒2,500亩。9月10日宣布了各农场负责人名单,引龙河农场由王继彦领导建场工作,同时调配6名一般干部。省公安厅决定给农场投资25万元,30台大车,20台双铧犁,7台元盘耙,拨给帐蓬苫布等物资。次日,给建场单位首拨资金2万元(支票),自带现金1,000元,奔赴各自建场地点。省公安厅为配合建场工作,分别在北安嫩江两处派驻工作组负责中转事务。9月12日负责引龙河农场建场的首批人员抵达北安市,开始了引龙河农场的筹建工作。
引龙河农场址,是由省劳改局勘测大队测绘选定。在德都县龙镇北约20公里处现今引龙河农扬第8生产队东菜园子(原称老四站、日伪时期旧址)立下了一块场部界桩。
9月14日,郝秀林、申思华奉命带13名武装警察和部分劳改罪犯为先遣队,由北安徒步向引龙河方向进发,经3天,于9月16日午后到达引龙河南岸。当晚住在河边渔窝棚内,翌日,由打渔老乡用小船分批摆渡至北岸,下午行至一片柞树林中,找到勘测大队留下的黑字白木桩。上写:“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引龙河农场址”。
9月20日,由第一任场长王继彦带领部分干部和10名武警押着罪犯,乘马车从北安出发,经由北郊,二龙山、讷莫尔、龙镇行程81公里,历时4天半,于24日到场部四站。在这块土地上,支锅造饭、搭帐蓬、支马架子、投入了紧张建场工作。
黑龙江省引龙河农场成立了。被省劳改局命名为“黑龙江省第三十六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对外称“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引龙河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