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场当年概况
第二节 建场当年概况
王继彦场长等人押解罪犯到后第二天,在原地割草,割树条,支马架子,放树,挖地窨,搭帐棚。开始了烧荒,翻地、修路、架简易桥涵等工作。
当年用仅有的10台双轮一铧犁,组织人力拉犁开荒。每21人拉1台犁,用5天时间开荒地7.32垧,由于天气骤然变冷转为烧荒。
根据省劳改局当年下达的6,330垧烧荒任务,于10月27日起到11月11日止,共烧荒4,001.21垧,烧荒中因发生一起跑火事故而停止。在这起事故中,毁树3,000余棵,在捕灭荒火中,由于疲劳饥饿死亡犯人一名。
与此同时,铺修了由引龙河套到四站的简易公路12公里。在引龙河上架设了便桥。但引龙河到龙镇尚是一片荒原沼泽,一遇阴雨天气,由龙镇到引龙河的9公里四套马车拉一袋高梁米需走一天一宿。
11月份,盖起了临时住人马架子15栋,计1,600平方米;马棚133平方米;修建监舍围墙802延长米:厕所87平方米。罪犯增加到955名,统编成大、中,小队。
这些罪犯先后来自笔架山、浙江、沈阳、牙克石。在955名在押犯人中:反革命犯占36%。政治犯13.3%,土匪犯占19.7%,反动会道门占1%,偷盗犯占21%,军纪犯、刑事犯占19%。
干部除省劳改局直接调配和省公安干校分配来的转业军人外,一部分是随罪犯来场的原地市、公检法三机关的人。
同时由北安市劳动人事局招收基本工人百余人。
当年省劳改局直接拨款17万元,调入马匹150匹,胶轮大车30辆,双轮一铧犁10台,帐棚5顶,苫布一块。
到年末先后调入干部56名,为加强党的领导,成立了党小组、团支部及防火指挥部,同时成立了政工组、管教组、会计组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