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机构与党的领导
第三节 组织机构与党的领导
1956年3月——4月份,随着犯人不断增多,先后建立了四个作业站,即大队。
四个作业站(大队)是:
一站(现今一队原一分场)站长:芦士朋
二站(现粮种实验站)站长:谷振魁;
三站(现小四队)站长:刘玉亭
四站(现八队、原四站、老四分场)站长:梁玉岑。
3月6日闵井春由五常调入任副场长,同时由五常,拉林调入的有刘成义、关文波等,充实了领导力量。
7月1日,经德都县委批准成立中共引龙河农场总支委员会,王继彦任党总支书记,白良才、闵景春任总支副书记。下设五个党支部,党员93名。同时成立了团总支和工会委员会(主席暂缺)。
12月18日,经省公安厅批准:调任张俊三任场长,副场长由王继彦、白良才、闵景春担任。
同时相应地成立了政工科、管教科、生产科、统计科、财经科基建科、畜牧科和办公室。
1958年4月18日增选工会主席,崔清海当选第一任工会主席。同年6月根据德都县委指示成立了引龙河山河乡,建立了地方政权组织,在德都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民政、民事及户籍管理工作。梁玉岑担任第一任引龙河山河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