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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并入龙镇农场

第二阶段 引龙河农场并入龙镇农场(1959——1961)

第一节 并入龙镇农场


根据省公安厅“精简机构农场合并,社场合一,扩大生产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指示精神,支队于1959年被北安劳改分局决定撤消,并入龙镇农场,为龙镇农场的作业区。1959年1月13日办理了接交手续,除部份职工、干部工作需要调动外,其一切牛产资料和物质基本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