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政策好
第十节 政策好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随后制定了“十二条” “六十条”等一系列的农村经济政策,纠正了农村工作中“左”的倾向,调动了劳动生产积极性,迅速发展了农业生产。
1961年春,在党中央“关心人民生活,发展生产”方针指引下,允许个人小开荒,开放自由市场,使城乡经济得以繁荣起来,农场职工家属的低标准,瓜菜代从此结束了。家属每人每月口粮定量28斤,职工干部定量30斤,工人定量36斤的标准,另外加上自留地小开荒的各种蔬菜,豆类,家家户户有余粮,有储蓄,恢复了正常生活。
农场经济在认真贯彻省公安厅指示精神中,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实行四包五定一奖经济措施,即:包产量、包利润、包成本、包指标,定人员,定规模、定设备、定投资、定物质供应,奖就是国家对农场,农场对职工按着包的条件,实行利润和超产分成“大包干”管理体制,从而改变了农场的经济结构状况,为农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