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情况
第二节 基本情况
分场后,我们为地方国营引龙河农场(黑龙江省第三十六劳动改造管教支队),仍然肩负着“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双重任务,场部仍设置在第二作业区所在地(原场部旧址)。
由闵景春、孙建亭、刘玉亭、屈万友、李焕忠、姜明山、左元文、李庆、姜喜、徐长彬等十人组成中共引龙河农场委员会。
闵景春、孙建亭、刘玉亭、屈万友4名为党委常务委员。
下设一处一室三科:即政治处,副主任左元文,支队长办公室主任屈万友,副主任刘成义,管教科副科长姜喜,生产科副科长李庆,计财科副科长:石介如。
1962年8月24日变更各分场的名称,配备了领导力量。原一作业区改为一分场,党支部书记教导员李焕忠,付书汜副教导员诸文生,副大队长:何锡云,师金成;
原二作业区改为二分场,党支部书记教导员刘玉亭,副大队长谢佳、牟纪年;
原三作业区改为三分场,党支部书记付教导员于生。
原四作业区改为四分场,党支部书记教导员姜明山,大队长徐春爱,副大队长邵庆武。
原朝阳农场改为五分场,党支部书记副教导员唐清山,大队长时克俭。
5个分场下设13个劳改生产中队,有耕地面积81,885亩,总人口4,773人,干部170名,基本工人106人;刑满就业人员:943人,在押罪犯:1,191人;家属2,363名。
全支队有链轨拖拉机11台,胶轮拖拉机2台,犁16台,播种机17台,汽车2台,拖车 2台,马562匹,牛162头,奶牛50头,猪1,188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