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九节 精简下放职工

第九节 精简下放职工


为贯彻1962年国务院关于“精简机构“文件精神,顺利地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缩短战线,精简机构,下放职工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指示,支队根据劳改局指示及文件精神,结合支队的具体情况,经调查研究,改革了机关机构,调整了编制,撤销支队长办公室成立政治处,设有组织、宣传、青年、文卫干事分理业务工作,其它行政机构也紧缩编制,机关人员减少了三分之一。经过精简支队机关加强了大队,充实了中队,压缩了非生产人员充实了第一线。
  党委并决定部份机关干部下队兼职,如党委委员李焕忠、姜明山分别担任大队教导员,发挥了机关的领导职能。
  在调整中精简职工队伍,1958年以后自流人员动员他们返回原籍参加生产。1964年的精简对象专对双职工的妇女。党委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动员自己的爱人亲属退职,结果6户返回原籍参加农业生产;有8名女职工被精简,并办理了退职手续。这些人渡过了农场初创时期艰苦岁月,为分担国家困难,退出了职工队伍,他(她)们的风格永远值得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