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场“三结合”革委会
第六节 场“三结合”革委会
1967年9月实现了全场革命大联合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毛主席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伟大战略方针,加强“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经过反复酝酿讨论,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批准,于1968年4月19日成立黑龙江省引龙河农场革命委员会。
军队代表:赵清录、周传儒、杨洪忠,张天佑、邓太珍;
革命干部代表:田悦跃、孙芝玉、左元文、姜喜、姜明山、于德水、毕清珊、王景林、刘春海、段文彬,唐清山;
群众代表:方桂芹、修艳芬、李庆忠、佟明德;
群众组织代表:张守德、张子臣。
主任委员:赵清录。
副主任委员:田悦跃、周传儒、孙芝玉、张守德。
革委会常委:赵清录、周传儒、杨洪忠、张天佑、田悦跃、孙芝玉、左元文、姜明山、于德水、张守德、(暂缺一名)。
革命委员会下设五个组:
政工组组长:杨洪忠;副组长:左元文,岳志明;
管教组组长:张天佐;副组长,王立贤;
人武组组长:张守德;
生产组组长:孙芝玉;副组长:马连山,毕清珊
秘书组组长:张联众;副组长:于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