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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第五阶段 调整、改革时期(1977——1985)

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率领全党及人民群众一举粉碎祸国秧民的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喜讯传来,群情激奋,奔走相告,举怀欢庆,全场举行了隆重庆祝大会。
  随着党的“左”倾错误路线逐步纠正,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引龙河大地更加充满生机,蒸蒸日上。进入了一个崭新的调整、改革时期。  
  粉碎江青“四人帮”以后,按着省委的指示精神,省农场局与兵团合并,组成省农场总局,农场归北安农管局管理。
  根据国营企业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推动农业学大寨韵群众运动,普及大寨式的农场。本着“精兵简矽”的原则,本场由原来三级管理改为总场、生产队两级管理的体制形式。精简了机构,缩小了编制,减少了非生产人员。
  总场机关科室由原来的十九个,合并为十一个;即办公室、组织科、宣教科(宣传科与文教科)、群工科(团委与妇联)、武装部。公安分局、法庭、生产科(生产科、机电科、工交科)、供销科(商业科与物资科),基建科、经营管理科(计财科与劳资科)。
  基层单位也以简、并、撤、建等形式进行了调整,撤消分场只设生产队。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管理人员大为减少,大胆地任用了“文革” 中受过冲击的老干部、使他们有职有权,发挥了老干部作用,调动了他们的积极因素。
  同时,在知识青年中提拔了一批新生力量,担当各级领导职务,办理了196名以工 (青)代干的人员转为国家干部的手续。
  经过体制改革和初步调整,使农场经济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