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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抗灾夺丰收

第十二节 抗灾夺丰收


1981年和1982年两年自然灾害严重,病、虫,低温,干旱,秋涝,早霜五灾俱全。特别是1981年从6月份开始连续阴雨低温,到了月下旬雨量继续增加。夏季总降雨量为 382.8毫米,6—8月份降雨37天,其中大暴雨出现5次,降水量都在60毫米以上,淹没庄稼,冲毁河堤,土壤饱和,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全场受灾面积达133,889亩,占播种面积47%,因灾害减产50%,绝产面积15,865亩,占耕地面积6%。
  秋收季节仍是阴雨连绵,机器下地趴窝,打误,小麦倒伏生芽。党委一班人在严重自然灾害面前不动摇,动员全体职工干部抢晴天,战雨天,利用阴雨间隙,进入积水泥泞的麦地镰刀割,人背肩担集堆脱谷。麦收连着秋收,直至结冻还在抢收。
  就这样,仍获得较好的收成,除种子、口粮、饲料粮,向国家交售商品粮7,380吨。党委委员,第十生产队党支部书记李焕忠,第十一生产队党支部书记赵立忠,畜牧科科长张俊山被总局授予“抗灾模范”光荣称号。
  1982年农业遭受了特大的旱灾和虫灾,党委率领广大职工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和“十二大”的精神,在重灾面前落实各项经济责任制,调动职工与灾害作斗争的积极性。在春播、夏锄、秋收各阶段,广大职工干部在党委领导下与自然灾害作斗争,为完成“六、四、三”力争“七、五、五”同心同德作贡献。1982年全场盈利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