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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撤队建区

第六节 撤队建区



                 第六节 撤队建区
  农场撤队建区改革工作是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推进农场(社区)组织结构调整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实施的。
  从2003年12月初开始到2004年1月3日结束,改革将农场所辖31.4万亩耕地、16个生产队、4个作业区重新组建成7个管理区,设立7个管理区党支部。管理区下设 13个居民组,原各生产队的118名管理人员通过竞岗、民主测评等方式精减到89名,转岗分流29名。
  改革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别进行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管理区主任、副主任、一般管理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在竞聘中按照本人申请、民主推荐、定向报岗、百分考核、农场任命(聘用)的办法,严格坚持原则履行程序使改革得以顺利实施。农场党委任命了7名管理区党支部书记,7名管理区工会主席。农场聘任了 7名管理区主任,13名管理区副主任,55名其他管理人员。2004年1月3日,农场召开了管理区成立大会,同时各管理区正式挂牌。
  通过撤队建区改革减少了管理层次,履顺了管理体制,精简了机构,使农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