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造林绿化 第五节 造林绿化
一、造 林
(一)造林模式
1999年以前,均是农场统一造林,主要在大面积荒山荒地、采伐迹地、农田防护林等造林地上进行。
2000年由于两荒问题在十六、十七队兴办家庭林场,造林者与农场7:3分成。
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农场统一造林为主,个人兴办家庭林场为辅。
(二)造林投资
农场统一造林由农场按设计预算和验收情况投资,上级投资不足的由农场补配,家庭林场由个人投资。
(三)退耕还林
2002~2004年,农场完成退耕还林9 500亩,均通过上级验收。
退耕还林工程情况统计表
(2002~2004年)
表2—5 单位:亩
(四)造林技术
树种选择主要是落叶松、樟子松、杨树、水曲柳,以培育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造林整地方式主要有带状整地、高台整地、机械开沟、两沟一台、全面整地等。栽植方法为三埋两踩一提苗。栽植密度1986年以前株行距2×2米,1987年以后株行距1.5×2米;混交方式为块状混交。
农场是分局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的主要农场之一,在总局表彰中农场被授予集体一等功。历年造林情况见下表。
造林情况统计表
(1986~2001年)
表2—6 单位:亩
续表2—6
(五)义务植树
义务植树以营区绿化和防护林更新为主,1995年农场对场部至八队的樟子松半带更新,1996年对十队路边林带内的云杉带内更新,1997年对场部至龙镇道口的白皮柳护路林更新,2004年对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多树种林木进行移植,2005年进行了场部南白皮柳围城林建设。
义务植树情况统计表
(1995~2005年)
表2—7
续表2—7
二、苗木生产
(一)育苗生产
农场苗圃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圃地面积 8公顷,以生产山地造林苗木为主,基本可以满足农场每年造林绿化的需求,苗木生产情况见下表。
苗木生产情况统计表
(1986~2005年)
表2—8 单位:亩 万株
续表2—8
(二)经营形式
2002年以前,苗木生产为农场投资经营。2002年,农场为加快林业体制改革,将苗圃一次性出售转卖给个人,加快了企业改革的进程,转变了企业运行机制,达到了减负增收,盘活资金的目的。农场又有 3人兴办了家庭苗圃,育苗体制的变化促进了市场竞争,进一步活化了苗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