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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规划

第二节 建筑规划



                 第二节 建筑规划
  一、农场场部规划
  1993年,农场编制了农场总体规划,但随着农场各项事业的发展,原规划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为此农场在1997年 3月按照分局要求,重新修编了农场总体规划,并且于2003年编制农场场部详细规划。
  该规划以《城市规划法》、《村规划镇编制办法》、《黑龙江垦区城镇详细规划暂行规定》等相关资料为依据。规划目标是加速农垦系统小城镇改造、土地集约管理、改善地区投资环境。规划原则是经济性原则、环境优先原则、寒地特色居住区的地方性原则、适度超前原则、规划设计的集约原则。
  农场场部由“三横一纵”四条主要道路划分成几个区域,主要有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办公区、绿化区、公共活动区等。该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区域划分明确,为农场今后的小城镇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生产队总体规划
  1993~1995年,农场建设科组织编制了生产队总体规划。2004年分局进行撤队建区改革,农场划分成7个管理区。2005年,由北安农垦设计院编制了农场7个管理区总体规划,管理区规划以现状为基础,加以完善和改进,规划分区有:住宅区、生产区、畜牧养殖区、休闲区、办公区、绿化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