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产 生活用粮 第三节 生产 生活用粮
在粮食部门统购统销年代里,农场生产生活用粮大体分为四项。一是上交任务粮,二是留储种子,三是出口,四是饲料。自1989年以来,对粮食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农场成立粮食管理领导小组,生产队也相继成立管理小组,上下共抓粮食工作,保证了生产生活用粮。在1993年以前,农场生活用粮由农场粮食科按计划统筹安排储存保管,其价格随行就市。
生产用粮以每年 18%递增,平均每年留粮 3 500吨。生活用粮在1993年以前每年平均留粮3 400吨,留用种子3 000吨,饲料 1 000吨。1993年以后,农场取消粮食供应和粮食本,把粮油计划供应转向粮食市场化。
生产 生活用粮情况统计表
(1986~2005年)
表2—20 单位:吨
续表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