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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

第五节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



                第五节 家庭农场财务管理
  兴办家庭农场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最初的家庭农场是以承包大组、单户和联户的形式出现的。承包大组方式:在生产队的组织和要求下,将生产队的农业工人、机务工人进行组合,组成若干个承包组,组内设组长,组内所有人员承包面积一致,财务核算中以大组为单位设往来进行核算,年终按将费用和收益进行平均分配。单户承包方式:是以一个家庭为单位成立的单户家庭农场。联户方式:最初主要出现在以机车为单位的车组承包,也有几个家庭自愿自由组合成立的联户家庭农场。随着家庭农场的发展,绝大部分是以单户的形式出现,承包大组和联户承包方式随着时间的优胜劣汰逐渐消失。
  最初的家庭农场生产资金和生活资金完全依靠农场进行垫付,职工只要签订承包合同后,所有费用完全由生产队进行垫支,年终算总账。20世纪90年代初期,农场提出了“两自、三不、四到户”的经营方式,对家庭农场的垫支力度逐步减少,2002年终于实现了家庭农场自理率100%的目标。
  1986年,根据当时办理家庭农场的实际需要,农场设置了“家庭农场往来”和“职工往来”科目,对家庭农场进行核算。1993年,进行了新会计制度改革,改革后《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为家庭农场设计了“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和“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三个科目,重新规范了家庭农场核算,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