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有资产评估
第二节 国有资产评估
第二节 国有资产评估
随着企业管理改革制度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家庭农场承包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快家庭农场“两自理”力度的推进进程,经农场党委研究决定,于1996年 6月17~25日委托黑龙江省农垦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农场的农业机械进行资产评估,此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有偿转让这批机械提供价格依据。参加此次资产评估人员有农场副场长屈克俭,计财科长孙德秋、计财科成本会计巩东明、审计科副科长王勇、机务科科长王宪刚、机务科张雪,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员孙辉,黑龙江省农垦资产评估事务所纪向友任项目评估负责人。
此次评估转让的农业机械共计228台,其中履带式拖拉机 88台,胶轮拖拉机72台,联合收割机68台。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这批农业机械设备账面原值为6 951 870.37元,净值为4 336 136.21元,评估价值为5 951 372.10元,评估增值1 615 235.89元,增值率为27.14%。
以上评估资产在1996年 6月份开始陆续转让给家庭农场机车户。转让价格依据为资产评估的价格,当年转让农牧机械225台,其中履带式拖拉机 85台,轮式拖拉机67台,联合收获机73台,该批农业机械资产转让价值为365万元。
1996年农场上报分局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企业不良资产 677万元,其中:家庭农场呆死账285万元,其他应收款262万元,应收账款120万元,固定资产损失10万元。
1998年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农场决定对部分工业企业转变经营机制,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个人独资经营、股份制经营和股份合作经营,分别对乳品厂、加工厂、机械厂、砖厂、活力素厂、一牛场、二牛场进行评估转制。砖厂评估资产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万元,流动资产67万元。乳品厂评估资产1 3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419万元,流动资产924万元。活力素厂评估转让资产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万元。修配厂评估资产 3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5万元,流动资产259万元。加工厂评估资产8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96万元,流动资产555万元。
1999年,农场对农业生产单位的物资零件库进行了资产评估。申请评估资产价值1 677 015.76元,评估价值1 319 426.13元,资产评估后农业生产单位物资零件库全部转让给个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