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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史志工作

第四节 史志工作



                  第四节 史志工作
  根据上级的要求,1982年 7月农场开始编写场志,编撰年限为1955~1985年,前期为收集资料。1986年由29名专业志的撰稿人正式收集资料阶段,1988年拟成初稿,前后历近 7年,农场第一部场志于1991年正式出版。
  1998年底,根据总局和分局的要求,农场开展了场志的续编工作。此次续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2005年。2006年农场配备了专职编撰人员 1名,各专业志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