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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制度建设

第四章 纪检监察

第一节 制度建设


  
                 第一节 制度建设
  1986年以来,农场党委、纪委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央整顿党风要求,农场党委针对党委委员党内作风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党委成员端正党风责任制》,明确了党委委员本人和分管工作人员的责任要求,使端正党风工作更加具体化、常态化。
  根据上级要求和农场实际,成立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引龙河农场关于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对各个行业和部门在工作中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提出了各项规定,使他们工作有章可循和便于群众监督。
  为避免在土地承包中领导干部谋私利,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承包土地申报制度》,加强了对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
  根据住房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修、改、建房申报制度》,要求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修、改、建住房必须进行申报,注明资金来源、物资来源等,整顿了领导干部乱修、乱建住房现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子女结婚申报制度》,按制度要求不允许大操大办,刹住了操办之风。
  为规范教育收费,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关于中小学实施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要求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开,让学生、家长了解了各项收费的具体文件和规定,也避免了学校各种乱收费。
  为加强职工群众对基层财务支出情况的了解,制定了《引龙河农场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所有涉及职工个人和公共费用支出进行公开,便于职工监督。
  为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引龙河农场财务“四个一”签字制度》,要求公共费用支出必须由单位行政领导、书记、工会主席、经办人四个人签字,才能入账核算,此制度规范了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决策行为,加强了监督。
  为更加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的建立,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了追究范围和人员,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健康的发展。
  随着纠风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办事公开化和民主评议行风制度》,使公开和民主评议以制度的形式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
  为便于群众来信来访,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接待日和挂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畅通了信访渠道,使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了解决。
  为拓宽信访信息渠道,制定了《引龙河农场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查实的群众进行奖励,鼓舞了群众积极参与农场的党风廉政建设。
  为更加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使责任更加细化,方便了开展工作。
  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建房、包地申报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行为。
  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公务费用支出,制定了《引龙河农场小汽车、招待费管理制度》,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费招待等不良现象。
  为了规范公开和监督制度的执行,制定了《引龙河农场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更加明确了公开和监督的关系,方便了职工群众。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奖罚办法》,通过奖罚办法调动工作积极性。
  为便于职工监督,制定了《引龙河农场五费支出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由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五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重要岗位轮换制度》,避免重要岗位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易违法违纪。
  根据上级要求和农场实际,制定了《引龙河农场“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避免一个人说了算和一言堂,加强了对主要领导的监督。
  农场还制定了《引龙河农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责任分工实施办法》,做到了横到边、竖到底,使责任分工更加具体化。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包括子女升学、结婚、乔迁、升职、出国等,整合了以前的各项申报制度,便于监督和考廉。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廉政谈话制度》,使各项谈话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事前提醒监督作用。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离任后给予正确的评价。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制度》,来验证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了《引龙河农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
  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在农场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保证了农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对农场各个阶段提出的各项任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建设了一支廉洁高效、遵纪守法党政领导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