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工会经费拨款与使用
第八节 工会经费拨款与使用
第八节 工会经费拨款与使用
1986年至1991年,农场工会财务主要由农场计财科代管。1992年以后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开支由主管财务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农场工会财务工作1986年至1991年由工会主席祁玉康负责。1992年由工会主席童时君负责。1993年至1997年由工会主席张永喜负责,会计由鲍丽文担任,出纳由史丽霞担任,记账员由张晶担任。1998年至2001年工会财务工作由主席王宇光负责,会计由王立秋担任,出纳由副主席孙德秋兼任。2002年至2005年工会财务由主席韩志和负责,会计由唐华兼任,出纳由叶青兼任。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和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0.5%交纳的会费。1992年至2005年经费总收入2 870 281.09元,期间每年平均经费收入为205 020.07元。会费总收入39 315.56元,每年平均收入 2 808.25元。1992年至2005年经费总支出2 991 640.82元。平均每年经费支出213 688.63元。其中,上缴农垦北安分局工会经费占32.58%,职工文体活动费占34.03%,职工教育和基层工会“三室两场”基础建设占25.63%,其他支出占7.76%。
20年来,农场工会经费的使用主要是用于会员活动、职工教育以及基层工会“三室两场”基础和“职工之家”建设。特别是2001年至2005年,累计投入资金近20万元,购置健身器材86件(套),逐步建成了以场部双老活动中心为主体,辐射 7个农业管理区的职工健身活动网络。以节假日为依托,组织开展的文艺会演和各类球赛、灯展等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不仅丰富了职工群众的业余生活,提高了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也为促进农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创造了条件。